挖掘機操作安全技術一:1、挖掘機起步前應檢查環境安全情況、清理道路上的障礙物,無關人員離開挖掘機,然后提升鏟斗。2、準備工作結束后駕駛員應先按喇叭,然后操作挖掘機起步。3、行走桿操作之前應先檢查履帶架的方向,盡量爭取挖掘機向前行走。如果驅動輪在前,行走桿應向后操作。4、如果行走桿在低速范圍內挖掘機起步,發動機轉速會突然升高,因此駕駛員要小心操作行走桿菌。5、挖掘機倒車時要留意車后空間,注意挖掘機后面盲區,必要時請專人指揮予以協助。6、液壓挖掘機行走速度--高速或低速可由駕駛員選擇。當選擇開關在“0”位置時,挖掘機將低速、大扭矩行走;當選擇開頭在“1”位置時,挖掘機行走速度將根據液壓行走回路工作壓力而自動升高或下降。例如,挖掘機在平地上行走可選擇高速;上坡行走時可選擇低速。如果發動機速度控制盤設定在發動機中速(約1400r/min)以下,即使選擇開關在“1”位置上,挖掘機仍會以低速行走。7、挖掘機應盡可能在平地上行走,并避免上部轉臺自行放置或操縱其回轉。8、挖掘機在不良地面上行走時應避免巖石碰壞行走馬達和履帶架。泥砂、石子進入履帶會場影響挖掘機正常行走及履帶的使用壽命。9、挖掘機在坡道上行走時應確保履帶方向和地面條件,使挖掘機盡可能直線行駛;保持鏟斗離地20-30cm,如果挖掘機打滑或不穩定,應立即放下鏟斗;當發動機在坡道上熄火時,應降低鏟斗至地面,將控制桿置于中位,然后重新啟動發動機。10、盡量避免挖掘機涉水行走,必須涉水行走時應先考察水下地面狀況,且水面不宜超過支重輪的上邊緣。

挖掘機的構成及發展史:常見的挖掘機結構包括,動力裝置,工作裝置,回轉機構,操縱機構,傳動機構,行走機構和輔助設施等。從外觀上看,挖掘機由工作裝置,上部轉臺,行走機構三部分組成。挖掘機的發展歷史 最初挖掘機是手動的,從發明到現在已經有一百三十多年了,經歷了蒸汽驅動,電力驅動,和內燃機驅動等多種驅動方式。在20世紀40年代以后,液壓技術在挖掘機上得到應用,20世紀50年代研制出了今天人們常見的履帶式全液壓挖掘機。挖掘機最重要的三個參數:整車重量(質量),發動機功率和鏟斗斗容。1951年,第一臺全液壓反鏟挖掘機由位于法國的Poclain(波克蘭)工廠推出,從而在挖掘機的技術發展領域開創了全新空間。

挖掘機作業后要求:1、 挖掘機行走時,應有專人指揮,且與高壓線距離不得少于5米。禁止倒退行走;2、 在下坡行走時應低速、勻速行駛,禁止滑行和變速;3、 挖掘機停放位置和行走路線應與路面、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4、 挖掘機在斜坡停車,鏟斗必須放到地面,所有操作桿置于中位;5、 工作結束后,應將機身轉正,將鏟斗放到地面,并將所有操作桿置于空擋位置。各部位制動器制動,關好機械門窗后,駕駛員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