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橋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 十二、運行中發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十三、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十四、露天橋吊遇有風暴、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賽墊塊卡牢。 十五、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龍門吊機除執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視和指揮。 十七、司機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規則不吊; 4、橋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帶棱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態或流體盛裝過滿不吊。

(2)吊車二級技術保養:除一級技術保養項目外,尚需增加以下項目1.檢查噴油器噴油壓力,觀察噴霧情況,并進行必要的清洗和調整。2.檢查噴油提前角,檢查氣門間隙。3.檢查水泵排水情況,必要時更換水封。4.檢查曲軸箱通風裝置,看其是否通暢,如堵塞,應清理。5.檢查主要零部件的緊固情況,對連桿螺栓,曲軸主軸承螺栓,汽缸蓋螺栓必要時拆換或重新按規定扭矩擰緊。6.檢查電器設備、查看各電線接頭是否接牢,有燒損的應更換。7.清洗機油、燃油管路。8.清洗廢氣渦輪增壓器的氣、油道及渦輪殼等零件的油污和積炭。(3)三級技術保養。除二級技術保養項目外,尚需增加下列項目。1.檢查汽缸蓋組件,觀察氣門,氣門座,氣門導管,氣門彈簧,推桿和搖臂配合面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更換。2.檢查曲軸組件,檢查推力軸承,主軸承是否磨損超限,必要時更換。3.檢查連桿組件,即檢查活塞環、汽缸套、連桿瓦及小偷套的磨損情況。4.檢查傳動機構和配氣定時。5.檢查噴油泵柱塞偶件的密封性及調速器的磨損情況。6.檢查噴油壓力及霧化情況。7.檢查渦輪增壓器葉輪和殼體和間隙以及氣封、油封等零件是否損壞。8.檢查機油泵、水泵的磨損程度。9.檢查充、發電機及啟動機,清洗各部件,加注新的潤滑脂。

起重機安全操作規定:八、重物起吊、旋轉時,速度要均勻平穩,以免重物在空中擺動發生危險。在放下重物時,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損壞。吊長、大型重物時應有專人拉溜繩,防止因重物擺動,造成事故。九、起重機工作時,與起重作業無關人員嚴禁在起重機上逗留。十、起重機司機在操作過程中,應堅持“十不吊”原則: 1、超過起重機械額定負荷不吊; 2、照明不足、指揮信號不明或非指揮人員指揮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機懸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拽不吊; 6、易燃、易爆危險品、無安全作業票、無安全措施不吊; 7、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有活動物不吊; 8、棱角、刃口未采取防止鋼絲繩磨損措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體或者重量不明的物體不吊; 10、野外作業遇到大雪、雷雨、六級以上大風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