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車開車前應認真檢查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重。 二、必須聽從信號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三、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四、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五、應在規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到另一臺起重機。 六、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七、兩臺橋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八、運行時,橋吊與橋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九、檢修橋吊應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和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起重機安全操作規定:八、重物起吊、旋轉時,速度要均勻平穩,以免重物在空中擺動發生危險。在放下重物時,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損壞。吊長、大型重物時應有專人拉溜繩,防止因重物擺動,造成事故。九、起重機工作時,與起重作業無關人員嚴禁在起重機上逗留。十、起重機司機在操作過程中,應堅持“十不吊”原則: 1、超過起重機械額定負荷不吊; 2、照明不足、指揮信號不明或非指揮人員指揮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機懸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拽不吊; 6、易燃、易爆危險品、無安全作業票、無安全措施不吊; 7、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有活動物不吊; 8、棱角、刃口未采取防止鋼絲繩磨損措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體或者重量不明的物體不吊; 10、野外作業遇到大雪、雷雨、六級以上大風不吊。

吊車濾除燃油系統的維護方法:據柴油的清潔程度,柴油濾清器一般需5-10天養護一次,只需擰下螺塞放水或取下預濾器的積水杯,將其中雜質和水倒掉,清洗干凈后再裝上。根據柴油的清潔程度,柴油濾清器一般需5-10天養護一次,只需擰下螺塞放水或取下預濾器的積水杯,將其中雜質和水倒掉,清洗干凈后再裝上。在吊車柴油濾清器蓋上裝有放氣螺塞,用來排放柴油低壓管路和柴油濾清器中的空氣,還裝有回油閥,以保證油路中有一定的壓力和多余的柴油經回油管流回郵箱。在養護和清洗柴油箱及柴油預濾器后,通常需利用噴油泵的手動泵,在低壓油管內輸油和排氣。排氣時,擰松濾清器的放氣螺塞,用手動輸油泵不停地泵油,促使濾清器出油端螺塞處排出含氣泡的柴油,直到氣泡消失為止,并立即擰緊螺塞,再繼續泵油,直至濾清器進油端螺塞處排出的柴油中氣泡完全消失,柴油繼續涌出為止。每半年左右需要更換濾芯。裝復時應注意其上的密封圈安裝正確可靠,損壞時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