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分類: 在建橋工程中所用的起重機械,根據其構造和性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式類型起重機械和臂架類型起重機,纜索式起重機四大類。輕小型起重設備如:千斤頂、氣動葫蘆、電動葫蘆、平衡葫蘆(又名平衡吊)、卷揚機等。橋架類型起重機械如梁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等。臂架類型起重機如固定式回轉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等。纜索式起重機如升降機等。 按起重性質分類 按起重性質分:流動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 按結構性能分類 按結構形式,起重機主要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架式(橋式、門式起重機)、臂架式(自行式、塔式、門座式、鐵路式、浮船式、桅桿式起重機)、纜索式。
汽車吊車支腿四種故障列舉:弄清楚故障發(fā)生的原因并用正確的診斷方法,對排除這類汽車吊車及其他類型汽車吊車的支腿故障都有重要意義。以馬尼托瓦克系列液壓式汽車吊車支腿為例,其常見故障有:1.吊車工作時,底盤下沉;2.支腿座自動下落;3.打開支腿動力開關,支腿移動很慢;4.打開支腿動力開關,支腿不動作。其中前兩種故障具有普遍性。進口吊車常見的支腿故障,在國產吊車上也經常發(fā)生,其診斷排除方法同樣適用,但由于結構上略有差別,也形成了一些自有的故障特點。

起重車操作規(guī)范。(1)工作前嚴禁飲酒;(2)不準帶無關人員上車;(3)開車前先檢查機械、電氣、安全裝置是否良好;車上有無可碰、卡、掛現象;(4)操作中必須精力集中,與現場指揮人員密切配合,不準吸煙、吃東西和與他人閑談。 第四條:操作中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1)超過額定負苛不吊;(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掛重物直接加工時不吊;(5)歪拉斜掛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動物不吊。(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8)帶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吊;(9)埋地物品不吊;(10)指揮人員違章指揮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