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師資格證統考,還需要普通話證書嗎?
一定是需要的。但是不耽誤而且不影響報考筆試和面試。
根據規定,申請語文教師和幼兒園教師的普通話成績不得低于二級甲等(87分以上),其他學科的教師的普通話成績不得低于二級乙等(80分及以上但不足87分)。
(注:已經考過普通話證書的同學,想要報考語文和幼教的話,普通話證書等級不夠的話,是需要重新考試普通話的。)
這個是一個硬性的要求,每一個申請教師資格證的人都需要考的,而且要達到相應的等級。
2、教師資格證什么時候需要普通話證?
筆試和面試報考時候都不需要普通話證,面試通過后到申請認定環節,需要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由于普通話考試和出證中間相隔一段時間,所以會建議大家提早考試,提早拿證。
所以現在不管是在等筆試成績,還是在等面試考試的同學,沒有普通話證書的都可以先報名普通話考試。
3、普通話測試形式和內容是什么?
現在一般是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
普通話測試試卷由四個測試項構成,總分為100分。
(1)讀單音節字詞100個,限時3分50秒,占10分。目的考查應試人普通話聲母、韻母和聲調的發音。
(2)讀雙音節詞語50個,限時2分50秒,占20分 。目的是考查應試人聲、韻、調的發音外,還要考查上聲變調、兒化韻和輕聲的讀音。
(3)400字短文朗讀,限時4分鐘,占30分。目的是考查應試人使用普通話朗讀書面材料的能力,重點考查語音、語流音變、語調等。
(4)說話,時間3分鐘,占40分。目的是考查應試人在無文字憑借的情況下說普通話所達到的規范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