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應當按稅法規定的期限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逾期未辦理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責令其期限改正,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可處2000~10000元罰款。

(1)對于結算憑證等單據與原材料同時到達的采購業務,企業在支付貨款、材料驗收入庫后,根據有關單證確定的原材料實際成本,借記“材料采購”科目;根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A. 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