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工作完畢后,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第九條:吊車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吊車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塔吊的工作速度 :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速度包括:起升速度、回轉速度、變幅速度、大車行走速度等等。在起重作業中,起升速度是最重要的參數,特別是高層建筑中,提高起升速度就能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吊物就位時需要慢速,因此起升速度變化范圍大是起吊性能優越的表現。 起升速度不僅與起升機構有關,而且與吊鉤滑輪組的倍率有關,2繩的比4繩快一倍,單繩的比2繩快一倍。 在起重作業中,回轉、變幅、大車行走等,其速度都不要求過快,但必須能平穩地起動和制動,能實現無極調速,變頻控制是比較理想的。 六、尾部尺寸、部件重量及外廊尺寸。下回轉起重機的尾部尺寸是由回轉中心至轉臺尾部(包括壓重塊)的最大回轉半徑,上回轉起重機的尾部尺寸是由回轉中心線至平衡臂尾部(包括平衡塊)的最大回轉半徑。塔式起重機的尾部尺寸是影響塔機安裝拆卸以及回轉作業時的重要參數。塔式起重機的各部件的重量的外廊尺寸是塔機在運輸、吊裝拆卸時的重要參數。 一、按有無行走機構可分為移動式塔式起重機和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塔式起重機根據行走裝臵的不同又可分為軌道式、輪胎式、汽車式、履帶式四種。軌道式塔式起重機塔身固定于行走底架上,可在專設的軌道上運行,穩定性好,能帶負荷行走,工作效率高,因而廣泛應用于建筑安裝工程。輪胎式、汽車式和履帶式塔式起重機無軌道裝臵,移動方便,但不能帶負荷行走、穩定性較差,目前已很少生產。

鐵路起重機 鐵路起重機,又稱鐵道吊,是在鐵路軌道上行駛的起重機。早年用蒸汽機驅動,現為內燃機驅動。一般都裝有外伸支腿,以保證在臂桿與軌道呈垂直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時的穩定性。其作業范圍受鐵路的局限,多用于沿鐵路裝卸作業,少用于吊裝。其額定起重量有15t、25t、45t、50t等數種。 5. 隨車起重機 隨車起重機,是安裝在貨運汽車上的一種臂架式起重機,用于為自身和其他貨運汽車裝卸貨物。隨車起重機由汽車發動機驅動,常采用液壓傳動,曲臂式機構,曲臂既能曲折,又可圍繞轉柱回轉和仰俯,動作靈活。工作時放下支腿。此種起重機在設備吊裝作業中很少應用,在小型設備和機器零部件出庫時較常用。其額定起重量有1t、1.4t、2t、3t、3.2t等幾種。 (二) 參數 移動起重機的主要性能參數有: (1) 起重量; (2) 起升高度; (3) 回轉半徑; (4) 工作速度(起重速度、回轉速度和走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