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車開車前應認真檢查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重。 二、必須聽從信號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三、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四、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五、應在規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到另一臺起重機。 六、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七、兩臺橋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八、運行時,橋吊與橋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九、檢修橋吊應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和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起重機的安全裝置除應按規定裝設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等安全裝置 外,還應裝設偏斜調整和顯示裝置。 7 起重機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11.4 扒桿吊裝、滾杠平移作業 11.4.1 扒桿吊裝前應使重物離地200~300mm,檢查起重鋼絲繩、各導向滑車、扒桿受力以及纜風繩、地錨等情況,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11.4.2 扒桿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合理布置各纜風繩角度,每根纜風繩必須設專人操作,纜風繩根數應按扒桿的形式和作業條件確定,人字扒桿不得少于5根,獨腳扒桿不得少于6根; 11.4.3 扒桿吊物時,向前傾角不得大于10o,必須保持吊索垂直。扒桿的后方應至少有2根固定纜風繩和一根活動纜風繩(跑風);扒桿移動時應統一指揮各纜風繩的收放與配合,應保持扒桿的角度; 11.4.4 扒桿作業中和暫停作業時,必須確認拴牢纜風繩,嚴禁松解或拆除。 11.4.5 用滾動法移動設備或構件時,運輸木排應制作堅固,設備的重心較高時,應用繩索與木排栓牢,滾杠的直徑應一致,其長度比木排寬度長500mm,地面應堅實平整,操作人員嚴禁帶手套填滾杠。

吊車操作基本技能、吊車操作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吊車日常檢查范圍及檢查方法,鋼絲繩的檢查方法和換新繩的方法,依據鋼絲繩斷絲、磨損和變形情況判斷鋼絲繩需要報廢的依據。常用鋼絲繩有磷化涂層鋼絲繩、鍍鋅鋼絲繩、不銹鋼絲繩或涂塑鋼絲繩,大氣環境中使用,專利技術生產的錳系磷化涂層鋼絲繩使用壽命最長,重腐蝕環境優選熱鍍鋅—磷化雙涂層鋼絲繩。磷化涂層鋼絲繩,優先采用錳系或鋅錳系磷化,與光面鋼絲繩生產工藝對比,只是增加了最后的耐磨磷化處理工序,鋼絲的耐磨性和耐蝕性大幅度提高,使用磷化以后鋼絲不經過冷拉直接捻制鋼絲繩。目前疲勞試驗數據表明,磷化涂層鋼絲繩疲勞壽命是同結構光面鋼絲繩的3倍左右(試驗室可比條件下),不易磨損和不易銹蝕是鋼絲繩使用壽命超大幅度延長的原因。錳系磷化就是耐磨磷化,可以解決鋼絲繩使用過程中的磨損問題并提高抗腐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