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使用規定 目的:為了保證生產送料的順利進行,延長叉車的使用壽命,節省叉車不必要的異常損耗。 第一條
禁用叉車推拉車皮,違者罰款1000元。 第二條
禁用叉車輪胎壓易拉罐,違者罰款100元。 第三條
嚴禁用抱車搞衛生,推散紙(散紙用斗或板車拉)違者罰款100元。 第四條
車原則上只能做搬廢紙用,如用在別的其他方面,必需經分廠同意。 第五條
叉車必需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上,不能隨意停放,違者罰款50元。 第六條
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原則上廢紙應用行車卸車,不得用叉車卸車,卸車人員需要動用叉車時,必須經當班現場管理人員同意,并由當班管理人員指定車輛給卸車人員使用,卸車人員使用完車輛后,必須與送料人員進行車輛交接,檢查車輛的使用情況,如有問題而未檢查出來,則由接班者負責。 第七條
在投料口推散紙時,貨叉和抱夾不得與地面接觸,違者罰款100元。 第八條
卸集裝箱或車皮時,平臺與集裝箱或車皮高低要平,否則不能卸,待調整處理好再卸,違者罰款100元。 第九條
叉車的保養按原來的規定,每月10日,20日,30日為保養日,1#、3#、5#叉車給倒班人員做保養,2#、4#、6#叉車給白班人員做保養。 第十條
當班班長和現場管理人員除了安排日常的工作外,應安排好有關人員進行叉車的維護與保養,監督叉車工對以上規定的執行情況,如發現當班班長和現場管理人員對叉車工違反規定不加以制止和上報,將加重處罰,當班現場管理人員也應做好叉車的交接班工作,每個班都必須記錄好叉車的使用情況,凡在記錄中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的,發現一次取 。第十一條
叉車在使用時,如發現叉車有異常或有故障時,應馬上停止使用叉車,并及時匯報。 第十二條
凡檢查發現叉車有故障及時處理或匯報的,避免叉車有重大損失的,根據分析其價值大小,分廠將酌情獎勵。
如何預防叉車故障。 預防的方法。依據廠家規則,樹立零部件運用壽命明細表;每臺叉車樹立零部件運用情況統計表,將各易損件開始運用時問、叉車作業小時數等項目作具體記載,并與運用壽命表進行比照,凡到極限作業時刻的,及時替換。 人為毛病。比如維護化油器時不注意,繃簧墊片掉進了進氣管,招致活塞作廢;防凍水堵松動,致使油底殼進水;修補時不小心,曲軸正時齒輪被東西碰傷,呈現一處凸起,凸起頂著凸輪軸上的正時齒輪招致發動機異響。氣門導管上的密封圈裝置不當招致排氣管淌機油;聽到異響未采納辦法,招致啦軸作廢;連桿螺栓擰得太緊而被損壞,招致發動機搗缸作廢。防漏辦法。精心處置各種襯墊。如機油盤或氣門罩蓋,因為觸摸面積大,不易壓實,簡單形成漏油。曲軸后油封處漏油,油會進入離合器,既費油又會使離合器片沾污打滑而燒損。或者及時修換主軸承。當主軸承與軸頸合作空隙過大時,前后油封會因曲軸沖擊效果而失掉密封性,形成機油從曲軸頭部外漏,或向離合器內滲油,然后污染摩擦片招致打滑,作業失效。
及時添加液壓油和潤滑油,叉車機械需要多保養,而液壓油不足會導致叉車無法達到它工作的額定高度和額定載重,這個也會影響到工作效率。4、要按照叉車操作手冊來操作叉車,不可誤操作,誤操作輕則會損害叉車,重則會導致叉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