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裝置:一、塔吊操作安全要求(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由有關部門發給合格證,而且注意司機所學習塔型是否與實際操作的塔型一致。(2)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機長負責制,嚴格交接班制度。(3)新安裝的或經大修后的塔吊,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整機試機運轉。(4)塔吊距架空輸電線路應保持安全距離。(5)司機室內應配備適用的滅火器材。二、塔吊的保險裝置(1)吊鉤保險裝置:防止在吊鉤上的吊索,由吊鉤上自動滑脫的保險裝置。即在鉤頭開口處安裝一壓緊彈簧片,將開口封閉,此彈簧片只能往下壓開,放入吊索后不能向上翻出,可防止吊索自動脫落。(2)卷筒保險裝置:防止鋼絲繩因纏繞不當越出卷筒之外造成事故的有效措施。其作法不一,主要是在卷筒外焊接一個鋼筋籠罩,限制鋼絲繩只能在卷筒范圍內移動。(3)固定式基礎:挖坑槽深為600mm,在灰土上澆混凝土,表面平整,有防水和接地保護措施。三、塔吊接地安全防護安裝塔機不得采用鋁導體和螺紋鋼作接地體或地下接地線。用螺栓連接的導線必須有一個端頭。

十、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橋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 十二、運行中發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十三、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十四、露天橋吊遇有風暴、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賽墊塊卡牢。 十五、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龍門吊機除執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視和指揮。 十七、司機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規則不吊; 4、橋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帶棱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態或流體盛裝過滿不吊。

吊車為何自動熄火?柴油機自動熄火的主要特征是:柴油機在規定的怠速轉速下“穩不住”,即不能長時間的持續運轉:柴油發動機啟動后,駕駛員的腳不能離開加速踏板,抬腳就熄火;汽車在行駛中,抬起腳去踏剎車踏板發動機就會自動熄火。柴油機自動熄火的主要特征是:柴油機在規定的怠速轉速下“穩不住”,即不能長時間的持續運轉:柴油發動機啟動后,駕駛員的腳不能離開加速踏板,抬腳就熄火;汽車在行駛中,抬起腳去踏剎車踏板發動機就會自動熄火。對于柴油機自動熄火原因、故障診斷與排除方法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調速器的怠速彈簧、穩定器彈簧、負荷控制桿怠速限位螺釘三者都沒有通過調整或調整不當。排除辦法是將三者調整到使之協調起來。2.加速踏板及其拉桿系統沒有調整好。 首先查看當放開加速踏板后調速器上的負荷控制桿是否靠住怠速限位螺釘,如果沒有靠住,可從負荷控制桿上拆下控桿,用手把它靠住怠速限位螺釘,如果怠速符合規定要求,說明加速踏板沒有調好,必須從新調整。